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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dern Architecture

​港樓講樓

入市基準篇

Q1:香港的黃金地段在哪裡?

A:
黃金地段的考量因素有很多,評判標準不一答案也不一樣,沒有標準答案。 要看是否靠近地鐵站、巴士站、學校、商場、公園或體育設施,個別地區以名氣造就優越感,亦是界定黃金地段的因素之一。 香港最有名的黃金地段如山頂、南區、九龍塘都是普遍市民眼中的高尚地段。

Q2:選擇在香港哪個地區置業?

A:
有很多考慮因素,比如個人經濟狀況、生活方式,公司、子女學校地點。 如果預算有限,可以考慮新界、離島等地區; 如果你更重視靠近某些基礎設施、商業區、交通樞紐、機場、體育或娛樂設施,在市中心置業就會更適合。

Q3:香港哪個區的升值潛力較大?

A:

根據某平台的中位數顯示以下的地區有較大的升值潛力:

  • 壽臣山、黃竹坑、香港仔(港島南線)

  • 何文田、紅磡(觀塘地鐵支線)

  • 尖沙咀附近地區:佐敦、油麻地、深水埗 (港深連接線)

  • 啟德

Q4:哪些因素對物業的升值潛力有較大影響?

A:
附近的未來發展項目,例如在新的鐵路/交通設施、商務中心區、城市發展、或類似的城市化項目、土地供應、可開發土地有限的地區都會增加其升值潛力。 外來投資者,尤其是來自內地的投資者,亦會增加物業的需求,推高地產價格。

Q5:哪個區域的樓盤相對更保值?

A:
市中心的人口密度較高,導致租金與樓價較高,所以人口密度是影響租金與租金回報率的主要因素之一。 市中心樓盤的需求和定價在經濟衰退下通常會比較穩定。 

Q6:在香港買房的基本流程是怎樣的?

A:買房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驟:

  • 找房:通過房地產仲介或網上平台尋找合適的房源。

  • 看房:實地考察房子,了解環境、交通等配套設施。

  • 簽訂臨時買賣合約:買賣雙方簽訂臨時合約,買家需支付5%的首期款。

  • 驗房:如有需要,可請專業驗房師檢查房屋狀況。

  • 簽訂正式合約:在律師見證下,簽訂正式買賣合約,支付10%的購房款。

  • 辦理貸款:如需貸款,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。

  • 房屋交接:完成剩餘購房款的支付和房屋過戶手續。

Q7:在香港購買物業的主要費用有哪些?

A:購買物業的主要費用包括:

  • 購房價格:物業的實際售價。

  • 印花稅:按物業價值的不同,稅率從1.5%到15%不等。

  • 律師費:處理合約和交易過程的法律事務,通常為物業價的0.5%-1%。

  • 房地產代理費:沒有統一的行業標準,需要與代理公司商議。

  • 其他費用:如按揭貸款的手續費、評估費等。

Q8:什麼是香港的印花稅制度?

A:香港的印花稅主要包括: 從價印花稅(AVD):按物業價值分級,首次置業者有較低稅率(一般為1.5%-4.25%)。

Q9: 在香港買房與內地有什麼不同?

A:在香港買房必須通過律師處理法律文件和交易過戶,以及持牌的中介代理機構處理相關買賣事宜。

樓宇按揭篇

Q1:香港按揭批核需要什麼條件?

A:
在香港申請房屋按揭貸款需要滿足一系列財務和個人條件,包括貸款比例、收入證明、信用記錄、年齡限制和房屋狀況等。 如果你對按揭貸款有具體需求或疑問,建議諮詢專業的銀行顧問,獲取量身定製的建議。 以下是香港房屋按揭貸款批核的主要條件:

  1. 貸款比例(LTV,即Loan-to-Value Ratio) • 首次置業者:首次購房者通常可以申請較高的貸款比例(LTV)。 如果房價低於1000萬港幣,一般可以貸款70%至90%的房價; 如果房價超過1000萬港幣,貸款比例則通常會下降到50%-60%。 • 非首次置業者:第二套房或投資物業的貸款比例較低,一般為50%-60%。

  2. 借款人的收入與還款能力 • 收入證明:銀行要求借款人提供穩定的收入證明,通常需要提交過去幾個月的工資單或稅單。 自雇人士需要提供詳細的財務報表或稅務記錄。 • 還款能力評估:銀行會根據借款人的收入情況計算其還款能力。 通常,按揭月供額不應超過借款人每月收入的50%,以確保借款人在支付按揭后,仍有足夠資金用於生活開支。

  3. 債務與收入比率(Debt-to-Income Ratio, DTI) • 債務負擔:銀行還會評估借款人的現有債務(如信用卡債務、其他貸款等),通常要求所有債務的月還款總額不得超過收入的50%。 較低的債務負擔比率有助於提高按揭貸款的批核成功率。

  4. 信用記錄 • 良好的信用記錄:銀行會查詢借款人的信用報告,以瞭解其信用歷史和還款記錄。 借款人應保持良好的信用評分,避免逾期還款或累積過多債務。 • 信用報告來源:香港的信用報告由個人信用資訊公司(如TransUnion)提供,銀行會通過這些機構來評估借款人的信用狀況。

  5. 購房者年齡 • 按揭貸款的最長年限:一般為30年,但會受借款人年齡限制。 通常,銀行要求借款人到貸款還清時的年齡不超過65歲至70歲。 因此,年長者可能面臨較短的還款期限。 • 最低申請年齡:借款人通常需年滿18歲,才能申請按揭貸款。

  6. 房屋類型和狀況 • 房產類型:按揭貸款主要適用於住宅物業。 商業物業、工廠樓宇或非標準建築物的按揭貸款要求可能更為嚴格,貸款比例也會降低。 • 物業狀況:銀行通常要求房產處於良好狀態,並可能需要進行房產估值,以確定其市場價值。

  7. 自備款項 • 首付款:根據貸款比例的不同,購房者需要準備10%-50%不等的首付款。 銀行會要求借款人提供自備款項的證明(如銀行存款證明)。 • 其他費用:除了首付款,購房者還需要預留印花稅、律師費和其他購房相關費用。

  8. 貸款種類 • 固定利率與浮動利率:香港按揭貸款有固定利率和浮動利率兩種。 浮動利率通常根據香港銀行同業拆息率(HIBOR)或最優惠利率(Prime Rate)來調整。 借款人應根據自身財務情況選擇合適的貸款方案。 • 按揭保險計劃:對於高比例按揭(即貸款超過房價的60%),借款人可能需要通過香港按揭保險公司(HKMC)購買按揭保險,以降低銀行風險。

  9. 共同借款人 • 共同申請人:如果個人收入不符合銀行的按揭批核標準,借款人可以與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員共同申請按揭貸款。 共同申請人的收入和信用情況也會被銀行評估。

  10. 其他條件 • 按揭貸款政策:香港金融管理局(HKMA)對按揭貸款政策有指導性規定,銀行需要遵守這些規定,包括按揭貸款的風險控制和貸款比例的上限。 • 資產狀況:銀行可能要求借款人提供資產證明(如存款、投資組合等),以評估其償還能力和財務穩健性。

Q2:於香港申請按揭有那幾種?

A:
香港現有按揭主要分為兩種,分別是「定息按揭」和「浮息按揭」。 「定息按揭」是指在供款期內,息率都不會改變。 定息按揭產品一般不是全期定息,可能是首年、三年、五年或八年定息,期內利率不變。 定息期後,則變回浮息按揭。 而「浮息按揭」,每個月的利率是浮動的,也是市面上主流的按揭計劃。 浮息按揭主要是根據兩個不同的利率去制定每月息率,分別是「本港銀行同業拆息(Hibor – H按)」和「最優惠利率(Prime Rate – P按)。

Q3:應該如何選擇合適的按揭計劃?

A:
浮息按揭息率一般會較定息按揭為低,因為浮息按揭利率成本可以轉嫁借款人。 但需注意的是,選擇浮息按揭需要承受利率浮動的風險,而息口會浮動的原因與銀行可隨時提升利率、成本增加將風險轉嫁借款人等有關。 不過,銀行普遍會在息口和借貸成本回落時,同時將息率相應調低。
相反,定息按揭的息率較為穩定,但一開始的息率一般較高,好處是供款期內息率不會改變。 因此,在加息周期,浮息按揭的息率有機會比定息按揭更高,這個情況下選擇定息按揭,可以說是「蝕頭賺尾」。 因此,申請人應該以申請按揭當時的息口高低比較,以選擇合適的按揭計劃。

Q4:按揭保險計劃是什麼?

A:
按揭保險計劃於1999年由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推出,目的是協助香港市民在樓價不斷上升的情況下能成功置業。 自2018年起,按揭保險計劃之業務已轉移至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經營。 簡單來說,按揭保險計劃是申請人只需付出保險費用,銀行就是按揭保險之受保人,而根據不同物業的價格,申請人最高可借到九成按揭。

香港租房篇

Q1:在香港租房的基本流程是什麼?

A:租房流程包括以下步驟:

  • 找房:通過仲介、網上平臺或個人網路尋找合適房源。

  • 看房:實地考察房屋狀況和周邊設施。

  • 談判租金和條款:與房東商談租金、押金及租期等重要條款。

  • 簽署租約:簽訂租賃合約,通常需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為押金,並預付第一個月租金。

  • 入住:完成鑰匙交接,入住。

Q2:租房時有哪些費用?

A:租房時的主要費用包括:

  • 月租金:房屋的租賃價格。

  • 押金:一般為1-2個月的租金,租期結束后如無損壞或違約可退還。

  • 仲介費:如果通過仲介租房,通常需支付半個月至一個月的租金作為仲介費。

  • 水電煤費用:租客需自行支付水、電、煤氣等日常生活費用。

Q3:租房時應該注意哪些條款?

A:簽訂租約時應注意:

  • 租金和租期:明確租金數額和租賃期限。

  • 租金調整條款:是否允許房東在租期內調整租金,以及調整的條件。

  • 維修責任:明確房東和租客的維修責任,避免日後糾紛。

  • 提前解約條款:瞭解租客和房東提前終止租約的條件。

Q4:在香港租房,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?

A:保障租房權益的關鍵是簽訂書面租約,並確保租約內容清晰明確。 此外,租客應保留押金收據、租金支付記錄和房屋照片,以備出現糾紛時作為證據。

Q5:  是否必須有律師代表,方可訂立租賃文件?

A:

訂立合約的各方有權選擇是否聘用律師。

擁有律師代表的一方之利益,自然會得到較佳保障。立約方如能在正式簽訂租賃文件前認清並處理這些問題,日後出現糾紛的可能性便可大為減低。

Q6: 聽說有人冒稱業主,但當準租客交租後,該「業主」便消失無踪。我如何才能確定那位「業主」是該物業的真正擁有人?

A:

經由持牌地產代理處理租賃事宜或委託律師行處理文件,該代理或律師行則有責任進行有關土地查冊,以保障其客戶的利益。

Q7: 香港哪個機構專門處理有關租賃事宜嗎?假若在租賃事項上出現糾紛/問題,應向那一個部門求助?

A:

可致電差餉物業估價署的電話熱線2150 8229,向該署的租務主任查詢有關租務的事項。土地審裁處乃負責處理有關租賃糾紛的主要機構。

假如有關糾紛只涉及金錢問題,而所涉金額不多於港幣五萬元,申索人可於小額錢債審裁處提出其索償。假如所涉金額較高,或有關的法律問題比較複雜,則可於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興訟。

Q8: 「租約」(Tenancy Agreement)和「許用權」(License)有甚麼分別?

A:

租約有“土地權益”許用權擁有“個人權益”,租約有“獨家佔用權”而許用權沒有,租約受《業主與租客條例》保障,而許用權不受該條例約束。

Q9: 在簽署正式租約前,業主有時會要求租客簽署一份類似臨時租約的文件,簽署這份文件有甚麽後果?

A:

準業主和準租客在簽立正式租約(即租契 / 租賃協議)之前,可先訂立臨時租約。簽署這份文件後,即表示準業主同意在未來出租有關物業,而準租客亦同意在未來承租物業。

臨時租約亦是一份合約。

Q10: 租約是否要繳印花稅?多久要繳?

A:

租賃文件須於簽署後三十日內提交予稅務局的印花書以加蓋印花(俗稱「打釐印 」)。

Q11: 如何計算租賃文件的印花稅?

A:

        租期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印花稅率

  • 無指定租期或租期不固定             年租或平均年租的每一百元須繳付廿五仙,零數亦作一百元計算

  • 不超逾1年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租期內須繳租金總額的每一百元須繳付廿五仙,零數亦作一百元計算

  • 超逾1年但不超逾3年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年租或平均年租的每一百元須繳付五十仙,零數亦作一百元計算

  • 超逾3年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年租或平均年租的每一百元須繳付一元,零數亦作一百元計算

Q12: 假若沒有為租賃文件“打釐印”,會有甚麼後果?

A:

  • 業主和租客皆可能需面對稅務局提出的索償訴訟。

  • 此外,租賃文件必須先加蓋印花,方可提交予土地註冊處辦理註冊手續。

  • 在民事訴訟案件中,未經加蓋印花的租賃文件可能不被法庭接納為證據。

Q13: 為甚麼有些租賃文件必須註冊,有些則毋須註冊?

A:

  • 業主和租客皆可能需面對稅務局提出的索償訴訟。

  • 此外,租賃文件必須先加蓋印花,方可提交予土地註冊處辦理註冊手續。

  • 在民事訴訟案件中,未經加蓋印花的租賃文件可能不被法庭接納為證據。

Q14: 為甚麼有些租賃文件必須註冊,有些則毋須註冊?

A:

  • 經土地註冊處註冊的文件具有優先權。

  • 租期超逾三年的租賃文件(即租契)應予註冊。

  • 若租賃協議含有續租權的條款,即使其租期並不超逾三年,亦應予註冊。

Q15: 租客已經好幾個月沒有繳交租金,我怎樣才可以追討欠租及收回物業?

A:

如果租客欠租,業主可考慮採取以下行動:

a. 以訴訟行動追討欠租

如果業主只是想追討欠租,而無意收回物業,可於下列審裁處 / 法庭作出申索:-

業主需在簽署租賃文件後一個月內向差餉物業估價署呈交一份CR109表格,除非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已在該通知書上批署,否則即使租客沒有繳付租金,業主亦無權依據有關租賃文件採取法律行動。

b.沒收租賃(收回物業)並追討欠租

業主可向審裁處 / 法庭申請管有令狀

c.財物扣押令。

Q16: 租客已好幾個月沒繳租金,並已棄置有關物業。我可否破門入屋、丟掉其物品及轉換門鎖,以收回物業?

A:

應採取適當的法律程序,藉法庭幫助去收回有關物業。

在沒有獲得法庭批准下重新進入物業,非明智之舉。租客可能在幾個月後出現,宣稱業主非法處置或挪用其遺留於該物業內的貴重物品。

除民事責任外,自行出租物業的業主也可能被刑事檢控。

Q17: 假若租客將物業用作非許可用途,我可能會面對甚麼問題?

A:

物業若被用作未經許可的用途,可能為其擁有人(即業主)帶來麻煩,包括:

  • 違反政府租契

  • 違反大廈公契

  • 對第三者的責任

  • 刑事責任

Q18: 我租住的單位,鄰居大聲滋擾我該怎麼辦?

A:

一般的大廈公契都會述明,單位擁有人不可引起或容許他人引起對大廈其餘佔用人的滋擾。因此,大廈管理人可作出任何所需行動,包括採取訴訟行動,以阻止那位滋擾他人的鄰居。

假設大廈公契完全沒有提及有關滋擾的事項,租客的唯一途徑相信就是依據 侵權法 去控告那位鄰居,透過 民事訴訟 以上述理由去索取金錢賠償。要量化歌聲所作的滋擾而訂出索償金額,可能比較困難,但租客可嘗試取得 禁制令 ,以禁止該鄰居繼續夜半高歌。

Q19: 假若租客擅自分租,業主如何保障其權益?

A:

業主即可對租客採取法律行動,以追討賠償。

但如租賃文件內並未包含有關禁止分租的條款,即使分租的行為並未獲得業主同意,亦未必算是違法。

Q20: 我收到銀行來信,聲稱我的租賃文件並未取得其同意,故要求我遷出,我該怎麼做?

A:

有按揭的物業在未取得銀行同意的情況下出租,銀行有權收回該物業。該租客其實已成為了侵權者。即使租客願意繼續交付租金予銀行,銀行亦可拒絕收取租金,而要求租客遷出。

因此,準租客在訂立租賃文件前,應咨詢物業代理公司有關單位是否為按揭物業。假若是按揭物業,應確保業主已獲得承按人的同意。

Q21: 應由業主還是租客負責維修保養出租物業?

A:

有關維修保養問題,業主及租客應在租賃文件中釐定其個別責任。一般做法是,業主負責有關外部及結構性的維修,租客則負責內部及非結構性的部分。

Q22: 如果出租物業發生火警,業主因而蒙受損失,業主可否向租客索償?

A:

要視乎業主與租客在租約內協定的條款,亦要考慮火警起因。

在實際情況中,謹慎的業主會為有關物業及家居物品購買保險。租客亦可能需要為物業購買適當保險(視乎有關租約條款而定)。

Q23: 如租客在租期最後兩個月拒絕繳付租金,要求業主以沒收按金代替交租,業主應否接受?

A:

如果業主收回物業後,發現水喉堵塞、牆壁塗花、窗戶破爛、雪櫃不翼而飛和滿地垃圾等,租客卻已經消失得無影無蹤,按金便未必足以補償所欠租金及把物業回復原狀所需費用。因此,接受租客以按金代租金的提議並不明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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