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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人誤判自己屬於 A 類,其實只夠 B 類
在香港「高才通」(TTPS)的申請諮詢中,我們常看到一種現象:申請人明明有全球百強大學的學士學位,卻因為過去一年收入頗豐,執著於走 A 類(高收入類)通道。 站在第三方專業觀察者的視角, 這種「捨易求難」的誤判,往往隱藏著極大的批核風險與續簽隱患。 01 A 類:不是「收入達標」就能過 很多申請人對 A 類(年入 250 萬港幣以上)有種誤解,覺得這僅僅是個數字問題。但在 2026 年的審核標準下,入境處對 A 類的 收入構成 核查已進入「顯微鏡模式」: 拒絕純投資收益: 炒股、賣房、收租、保險分紅,這些通通不計入 250 萬。 股權關係的穿透: 如果你是企業主,收入來自公司利潤,入境處現在要求 持續持股 50% 以上 ,且需提供審計報告。 納稅記錄的閉環: 僅有銀行流水是不夠的,必須有完稅證明。對於很多收入結構複雜、存在合理避稅的企業家來說,A 類的「證明鏈」極其脆弱。 02 B 類:被低估的「名校保險槓」 相比 A 類的嚴苛審計,B 類(百強學士 + 3 年經驗)的邏輯要單純得多: 學歷真實 + 經歷真實 = 穩健獲批。 審核顆粒度:

daoandsophia
3月4日讀畢需時 3 分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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